泉人职〔2008〕36号
关于做好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和《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泉委办〔2008〕7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岗位设置审核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验收工作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的重要环节;是总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其审核验收工作的意识,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自始自终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控制的岗位结构(等级)比例和岗位设置管理的程序、步骤,扎实开展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和审核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岗位设置审核验收的主要内容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验收要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主要检查:
1、岗位设置方案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市人事局核准,是否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岗位结构及其等级比例内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和岗位聘用过程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关会议、集体研究记录及公开公示、征求意见等情况;
3、岗位聘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岗位说明书、聘用合同及其签订是否规范和符合规定。
三、岗位设置审核验收的主要步骤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验收和认定工作按照泉委办〔2008〕73号文规定执行。
1、单位自查。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审核验收的主要内容,认真回顾总结和对照检查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等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验收申请。申请审核验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⑵经市人事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事业单位附设岗位设置审核表》;
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核准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人员花名册》;
⑷《泉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
⑸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⑹聘用合同和岗位说明书;
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批文。
2、主管部门审核。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事业单位,对申报审核验收的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以书面形式提请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验收。
3、人事部门审核认定。人事部门通过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到单位座谈了解、检查相关原始资料等形式,对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待修改完善并符合规定要求后,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出具认定意见。
四、有关事项
1、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规范、有序地开展。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表格请到泉州人事网(www.qzrs.gov.cn)行政审核审批科下载。
3、各县(市、区)人事局对所在县(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审核认定须报泉州市人事局备案。
4、事业单位凭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意见批复和经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核准表》和《事业单位首次聘用人员花名册》,从认定批复的下个月起,享受聘用岗位的岗位工资待遇。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8日印发